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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1-01-29   来源:    阅读:

各教学单位、处室:

《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已上传群共享,为做好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二、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具体操作流程可查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链接地址: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

三、材料提交

电子版: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用excel录入、以“学院”命名。

纸质版: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2. 《申请评审书》(附件51份,需做匿名处理。

3.一般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但各单位应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遴选后择优推荐。项目申报以各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报送时间

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请于202131217:00前报送至科研处王锐老师处,学校将统一组织评审。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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