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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营市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0-04-08   来源:    阅读:
 

各县(区)社科联,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属各社科社团,各高等院校:

根据《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意见》(东办发〔201829号)规定和《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东营市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有关要求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911日至12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161月至201812月期间未参加过评奖的成果也可以申报参评。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各授权推荐单位组织推荐上来已参加过市评选会议但落选的成果一概不准再次申报。重复申报参评,一经查实,取消该申报者五年申报资格。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网上申报审核、成果发布、重复率检测、各授权单位组织推荐、书面材料报送、书面材料审核、专家会议评选、市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奖励的办法进行。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一)网上填报成果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在“东营社科在线”(网址为http://dyskl.dongying.gov.cn)“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填报成果内容和《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填报内容:一是作者基本情况;二是成果基本情况;三是成果原件电子版;四是通过数据库检索的转载、引用、书评、文评、消息、简介、采用、领导批示等反响材料电子版;五是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应附有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应附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六是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发表的论文,应附有全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应附有全文的中文翻译。学科门类分经济学、管理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文学语言学、文化学、教育学、历史学等学科。填报不准确者,市评奖办有权进行调整。

(二)网上审核

市评奖办在规定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技术审核,通过审核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或短信通知申报者。

(三)成果发布

申报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自动在申报平台展示,接受社会监督。申报者可以随时补充或更新有关信息,必须确保信息属实,一经查出弄虚作假情况,取消本成果申报资格,取消申报者五年参评资格。

(四)著作类和外文类成果验证

审核通过后,著作类成果须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http://www.sapprft.gov.cn/utils/cip_capub.shtml)做CIP核字号验证,验证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上报。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者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上报。所有外文类成果须通过具有检索资质的机构进行检索,并提供检索证明,以确定原发刊和所有反响期刊的SCISSCI分区。

(五)重复率检测

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20%,著作和课题重复率不得超过30%。市评奖办对申报成果进行核查,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

(六)书面材料准备

通过审核的成果,申报者下载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备好成果原件、参评成果反响情况等相关材料,向其选择的申报单位报送。

三、授权单位组织推荐

(一)授权单位组织推荐

各授权推荐单位组成评选委员会,严格按照《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标准要求,在对申报成果政治方向、学术导向、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做好推荐工作。

(二)严把申报成果的意识形态关

各授权推荐成果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问题审核把关,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政治首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对每一项申报的成果要组织专业人员力量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由相关负责人手写签字,杜绝麻痹大意、不以为然。

市评选委员会对所有申报成果严格审查,经审查有成果存在意识形态问题和模糊不清的政治界限问题,视情节轻重,对该成果的推荐单位给予以下处罚:视问题轻重,取消该授权推荐单位一至三年的推荐资格;该成果作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市社科优秀成果奖。

四、书面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将推荐结果按学科组分类和推荐顺序列表报市评奖办,同时每份成果报送如下纸质材料:

(一)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分别经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人、授权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一份做匿名处理。匿名是指将成果中所有能透露出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遮蔽,如果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二)申报的成果

    文章、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需提交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和一份匿名复印件;著作、课题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一份匿名原件。

(三)参评成果反响情况

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匿名,装订成册,材料顺序与《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内参评成果有关情况所填内容顺序一致。反响情况包括转载、引用、书评、文评、兼评、简介、消息、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党政部门采用(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方案等原件物证,文件、方案起草单位采用证明并标注被采用内容)、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需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科普类著作印数(以版权页标明印数为准,多次印刷的需提交各次版权页,或出具《图书印刷委托书》)等。课题类成果反响情况装订时,以下两种用于引证检索的反响材料集中放在前面:一是以著作形式结项的,其最高等级出版社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成果的反响材料;二是以论文形式结项的,其最高级别刊物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论文的反响材料。课题其它反响材料放在后面。

(四)少数民族语言或外文类成果加报材料

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应上报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应上报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发表的论文,应上报全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应上报全文的中文翻译;外文类成果检索证明;国外电子期刊发表的成果DOI号码网上检索页。均为一式两份,一份匿名。

(五)课题类成果加报材料——立项书和结项书

课题类成果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匿名),原件经市评奖办审核后退还。

(六) 著作类成果加报材料——CIP核字号网上检索页

申报者做CIP核字号验证后,提交检索页打印件一份并手写签名。

(七)东营市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情况登记表

授权推荐单位报送成果时,需同时报送申报情况登记表。纸质版由相关负责人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市评奖办邮箱。

(八)授权推荐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表

授权推荐单位报送成果时,须填写授权推荐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表,对意识形态问题把关、重复率、外文类成果归属等作出承诺和证明,《推荐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表》须加盖授权推荐单位公章。

所有书面材料均作为档案材料,不予退还。

(九)其他需上报材料

1.为方便对成果进行推介,申报者需提供2600字左右关于申报成果内容的简述及相关配图的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2.为便于对获奖成果进行奖金发放,一、二、三等奖获奖者经公示无异议,于公示期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第一作者需提供一个农行账号(公务卡、信用卡除外),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五、申报时限

(一)成果网上申报时间

202048日上午9:00430日下午5:00,逾期服务器不再开放。

(二)成果书面材料报送时间

202056日至 5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评奖实施细则、网上申报流程、评选表、登记表等均可在东营社科在线(http://dyskl.dongying.gov.cn)查询、下载。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通讯地址:东营市社科联(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705房间)

  编:257091

联 系 人:周瑞良      刘群群  孙雅南

联系电话:0546-8081083

电子邮箱:sklbjb@dy.shandong.cn

    址:http://dyskl.dongying.gov.cn

QQ群:668460306

 

附件:

1.《东营市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2.《东营市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情况登记表》

3.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4.《成果重复率承诺书承诺书、著作CIP核字号验证书》

5. 授权推荐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表

6.《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网上申报流程说明》

                                                     东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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